作者: 时间:2019-11-25 16:10:37 来源:本站 点击率:0
“阿拉-美”体重控制大赛肖像权使用协议
甲方:广东bifa必发医药有限公司
住所:广州市黄埔大道中666号801
乙方:姓名:
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内容的肖像权使用协议,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。
1、乙方允许甲方使用乙方肖像,用于拍摄甲方的“阿拉-美”体重控制大赛活动宣传视频及照片,本协议甲方包括甲方下属经销商。
2、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由第三方拍摄带有乙方肖像照片、图形及视听资料等作品,并同意甲方以适当方式将该等作品用于甲方各项业务及宣传活动。如使用在甲方的网站、其他视频网站、户外广告、动态媒体、样本画册、印刷企业内部资料等。
3、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于带有乙方肖像的作品进行技术处理、修改。
4、甲方承诺绝不损害乙方享有的合法权益。
5、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,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
6、本协议未尽事宜,经双方协议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。
7、本协议内容为甲乙双方协商拟定,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本协议内容。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。本协议—式二份,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(签名或盖章) 乙方(签名或盖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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